十年只做一件事 匠心打造中华灯
金晟照明
金晟照明法务部(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纪绍梅律师传来捷报,实施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双庆路至牌坊路段)上安装的路灯侵犯我司“灯球(中华之光)”、专利号为“ZL201430169919.4”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经法院判决,被告重庆市能丰建设有限公司向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停止侵权。
案例回顾:2018年8月,我司发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双庆路至牌坊路段)上安装的94套路灯与我司专利保护的“灯球(中华之光)”专利号为“ZL201430169919.4”设计接近相似,我司立即向重庆市能丰建设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并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判决,判定重庆市能丰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我司“灯球(中华之光)”,赔偿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
(判决书)
案件启示:
知识产权是未来发展的战略资源,侵权行为严重损害我司合法权益,我司维权决心也绝不动摇,在鼓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重视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我司将全力运用法律武器,让所有侵权行为受到应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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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号:JSZM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