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只做一件事 匠心打造中华灯
金晟照明
金晟照明法务部(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汇报,实施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上的中华灯,侵犯我司“灯球(中华之光)”(专利号:ZL201430169919.4)的外观设计专利及“路灯灯头”(专利号:ZL201520256645.1)的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也被人们称为“小发明”。 】。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重庆渝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向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8000元),停止侵权。
案例回顾:2018年8月,我司法务部获悉,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上安装的路灯结构落入本专利的保护范围。该路段目前已经安装的路灯共有66套,每套有灯球9个,共计594个灯球侵犯我司“灯球(中华之光)”(专利号:ZL201430169919.4)的外观设计专利及“路灯灯头”(专利号:ZL201520256645.1)的实用新型专利。
我司立即向重庆渝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并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判决,判定重庆渝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本项目中的594个灯球,赔偿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损失。(附判决书)
仿品图:
金晟中华灯球 :
案件启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权行为严重损害我司合法权益,我司维权决心也绝不动摇,在鼓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重视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我司将全力运用法律武器,让所有侵权行为受到应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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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晟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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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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